拱墅区园林景观专业施工团队
“重建设,轻管理”是园林绿化工作中存在较为普遍的现象。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对园林建设环节加大投入,对后期管护投入微乎其微,致使一些园林景观达不到预期效果。部分小区开发商重建设的目的是提高房价,增加企业效益。没有专门的绿化监理公司,绿化施工监理多由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兼任,加之《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带“”的强制性条款很少,往往出现:土壤好不好,能栽就行;基肥施不施,不死就行;树坑不要大,栽下就行。只重视的景观效果,对土壤、基肥、树坑规格等不是很强调,致使一些树木生长不良,增加了后期维护管理的难度。
完善园林绿化管理的措施构建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为了进一步确保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构建一套完整的管理体制,具体内容如下:其一,应建立协调统一的规划管理体制。在园林绿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对土地、水源等自然生态状况予以充分考虑,并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和之间的关系;其二,在具体的运行机制上,应当将传统的园林绿化应急管理和突击整治逐渐转变为跟踪管理,借此来推进有关法律法规在园林绿化管理中的落实执行,这样有利于管理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其三,建立健全管理部门责任制。由于园林绿化管理涉及的方面较广,并且任务量也相对较大,所以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来完成。这就要求相关的管理部门应当明确自身的职责,并对绿化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和量化。同时还应对分级分权管理进行逐步完善,这样能够促进重心下移,从而使绩效评估和职能配置两者相挂钩,进而构建起统一的管理机制,推动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园林绿化还对其的灯光、造型等也有一定的要求,在这篇文章里,只是简要的介绍了园林绿化要求的一些基本内容,当然还有没有介绍或者是叙述不到位的地方,希望读者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体验或者是查看其他资料,对园林绿化要求进行补充。
园林树种主要是指经过人工的选择、培育、有目的的改良,让它们在生物学特性和形态特征趋于保持一致,并且一些性状能够相对稳定遗传的园林树木种群.它们种类繁多,人们通常借鉴植物分类学方法,把园林树种在分类方法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然分类法,另一类是人为分类法.自然分类法也叫系统分类法,主要是指根据生物在自然演化的过程中客观地反映出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为目的进行的分类.常用的园林树种分类等级的主要单位是:界、门、纲、目、科、属、种,其中种是园林树种分类的基本单位,由亲缘关系相近的树种组合成属,由相近的园林树种的属组合为科,以此类推.其中,“种”是园林树种分类中的基本单位,同一种园林树种的个体,在树种起源上应具有相同的祖先,并且有其相似的形态特征,能够进行自然的,并且可以繁育正常的后代,其生物学特性和形态特征能够相对稳定的遗传下去,同时还要能够不断地发展演化.种以下还可以分为亚种、变种、变型等[1].此外,在实际的日常生产和销售中还经常使用到“品种”这一概念.严格的讲,“品种”不属于植物自然分类系统的分类单位,仅仅是限于人们在栽培学上所说的的园林树种的变异类型.在实际生产和销售中,人们通常惯把那些经过人工选育并形成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变异(如植物的颜、形状、大小、香味等)列为品种.